我喜欢的一个人400字作文 小淘气
我喜欢的一个人,是我的表弟小淘气。他今年才七岁,却像一只永远停不下来的陀螺,整天蹦蹦跳跳、叽叽喳喳,家里人都笑称他是“长了腿的闹钟”。
小淘气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他的“创意破坏力”。上个月,他偷偷把我的彩色铅笔拆开,用橡皮擦当轮子,笔杆当车身,硬是拼出一辆“四驱车”,还非拉着我当裁判,看他推着它从沙发滑到地板——结果“车”散了架,橡皮擦滚进了沙发缝,他蹲在那儿撅着嘴找半天,一抬头,脸上蹭了一道蓝铅笔印,像只小花猫。
可别以为他只会捣蛋。有回我发烧头疼,他一声不响跑进厨房,踮脚打开冰箱,拿出酸奶,又翻出蜂蜜罐,用小勺子笨拙地搅匀,端来时杯沿还沾着蜜滴,奶瓶盖都没拧紧,一路滴着“甜蜜小路”。他仰着脸说:“姐姐喝完就不难受啦!”那一刻,我捧着微凉的杯子,心里暖得像晒过太阳的棉被。
他爱问“为什么”,看见蚂蚁搬家要蹲十分钟,听见打雷就钻进我怀里数“第几声”,连晾衣绳上飘动的袜子都能编出一个太空飞船的故事。他不是完美小孩,会撒谎藏起打碎的碗,也会为弄丢一颗玻璃珠急得掉眼泪——但正是这份真实、莽撞又柔软的天真,让我觉得,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分钟,都像咬了一口刚洗好的苹果,清脆、甜润,还带着一点点青涩的汁水。
小淘气不是安静的星星,他是噼啪作响的小火苗,在我平凡的日子里,燃起最鲜活的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