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年级写人700字 李大钊

在历史课本里,我第一次见到李大钊先生的照片:他戴着圆框眼镜,目光沉静而坚定,像一盏不灭的灯,照亮了百年前的暗夜。老师告诉我们,他是中国最早的马克思主义者,是为信仰献出生命的革命先驱。

李大钊先生不仅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,更是一位可亲可敬的师长。他在北京大学任教时,常把工资分给穷学生,自己却穿着洗得发白的长衫;他创办“少年中国学会”,鼓励青年读书报国;他写下的《青春》一文,至今读来仍让人心潮澎湃:“以青春之我,创建青春之家庭,青春之国家……”那字字句句,不是空洞的口号,而是他用生命践行的理想。

最让我震撼的是他牺牲时的样子。1927年,反动军阀将他逮捕入狱。敌人用竹签扎手指、用铁链锁四肢,逼他放弃信仰。整整22天,他没有写一个字的“悔过书”,也没有透露半点同志的消息。临刑前,他神色从容,第一个走上绞刑架,慷慨赴死,年仅38岁。老师说,他走的时候,连一根头发都没乱。

去年清明,我和同学去参观李大钊故居。院中那棵他亲手栽下的海棠树,如今枝繁叶茂,粉白的花在风里轻轻摇曳。我站在树下,忽然明白:原来英雄不是遥远的雕像,而是把信念种进泥土、把希望留给后来的人。

今天,我们坐在明亮的教室里朗读课文,佩戴着鲜艳的红领巾,走在平坦的柏油路上——这安稳的日常,正是李大钊先生当年拼尽全力想为我们换来的明天。他没能看见新中国的朝阳,但他播下的火种,早已燃遍山河。作为六年级的学生,我愿记住他的名字,更愿记住他眼里的光、笔下的热、心底的爱——那光,正照在我胸前的红领巾上;那热,正暖在我捧起的书本里;那爱,正长在我努力向上的每一天中。